房屋出租--遇上--有問題房客
房屋5/1簽了一紙一年的租約, 收到2月保證金及預付三個月房租的5/15支票乙紙--房客說要開公司.但事後查證: (1)公司名字到商工登記查...都是己撤銷的...(2)支票向銀行甲存查證: 不可能收到錢的票, 太多人被騙..但還沒到拒往 (3)查簽租賃契約時的身份證影本, 戶政事務所說: 那是報廢的身份證, 真有這人, 但身份證上的地址是他們自己填上的, 沒這地址 (4) 到警局查: 警局說有詐騙前科, 但那是以前的案; 目前無任何詐騙行你也不能奈他何.........請問我目前能如何自保呢? 誰能給我一些建議呢????? p
更新: 請問cc和天之羽: 那我不租是口頭說或是要有任何存證信函..(問題是身份證地址是假的), 租的人又不常在租屋處...
偽造文書是我們主動向法院提起或是向警查報案他即可受理
偽造文書是我們主動向法院提起或是向警查報案他即可受理
更新 2: 己約定時間改到法院公證租賃.......法院會幫忙過濾租屋人的證件的真假嗎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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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個解答
最佳解答: (A)要租=>1.請他拿現金換支票
2.不得讓他以房屋現址 取得戶籍
3.日後均拿現金房租
4.協商管區 常來家訪
(B)不租=>1.搪塞理由 退租
2.日後換鎖
2.不得讓他以房屋現址 取得戶籍
3.日後均拿現金房租
4.協商管區 常來家訪
(B)不租=>1.搪塞理由 退租
2.日後換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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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謝以上兩位的回答:
去報案,警察不給報案, 擺明了人家沒犯法, 只肯讓你備案,連查一下都不肯..很洩氣哦 :(...還表明備案不具法律效用,你要自己去法院問該如何
做才是.....一份備案單子不到200個字打了快兩個小時.慢的都快哭了..(平常不練打字,等我備案時才練打字,很扯吶)00 -
等5/15支票到期跳票
您就有理由找警察處理了
不過那個警察有點扯
身份證地址自己亂填應該是偽造文書吧??
這樣他們也不管
您要不要直接告訴他...你想要到市長信箱去舉發他瀆職比較快ㄚ??
嚇他一下也好
警察是人民的褓姆不是米虫
2006-05-05 19:39:46 補充:
如果他身分證是假的或偽造文書
你可以不租給他
沒有違約的問題^^
https://tw.answers.yahoo.com/question/index?qid=20060505000012KK093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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